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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24-12-12

为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化、集约化,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近日,金湖县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出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立项、建设和验收和运维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与全县政务数据发展战略相一致,提高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能。

《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可靠的原则,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向集约化、高效化发展。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共享。通过集约化建设,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办法》对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能够明确项目的申报、审查、实施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具体到项目管理、安全保障、执行标准及资料报送的各项要求。项目单位需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帮助我县政府部门合理调配资源,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避免资金浪费和不当使用。

金湖县在《淮安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采用四张表格增加全流程审批可操作性,更方便《办法》在该县落实。下一步,金湖县将继续深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政务服务。

(金湖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