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为规范开展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试点确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范围及期限
授权范围包括淮安市非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授权期限为授权协议签订后3年。
二、申报条件
授权运营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况稳定,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名单;
(二)具备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和成熟的数据加工处理、开发利用管理、服务能力支撑、市场生态培育、安全保障等能力。
(三)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三、评审标准
(一)运营计划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的运营工作目标、资质条件、管理体系构建、开发主体培育、数据产品打造、数据产品交易、数据安全合规管理、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平台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建设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为授权运营活动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包含运营管理、数据接入、融合加工、算法建模等功能,具备身份认证、数据备份、隐私计算等安全技术能力,具备与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对接能力。
(三)数据安全的可控性。具备网络和数据安全的资金、技术、人员等保障能力,对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具备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数据接入、加工处理、开发利用、服务支撑等全过程安全可控,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不发生直接或间接数据泄露等情况。
(四)生态培育的引领性。引入并培育深刻理解行业特征的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成为开发主体,并带动发展数据服务、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运营服务生态。
四、申报流程
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于2025年1月9日前,向淮安市数据局提交公共授权运营申请表、运营方案、网络数据安全承诺书、满足申报条件的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纸质材料(见附件)和最近1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5份),同时将材料原始电子文件(word、excel格式)及扫描文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淮安市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并向社会公告。
淮安市数据局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0517-83908815;邮箱:habigdata5005@163.com。
附件:1.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表
2.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案(模板)
3.网络数据安全承诺书
4.满足申报条件的承诺书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关于开展淮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申报工作的公告附件.docx
淮安市数据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