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批准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555/2024-0002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数据局 | ||
文 号 | 淮政务投资复〔2024〕11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27 | ||
文 号 | 淮政务投资复〔2024〕11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27 | 失效日期 | 2026-06-27 |
名 称 | 关于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黄河驾校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淮安市黄河驾校地块住宅项目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淮安市黄河驾校地块住宅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范围内居住条件,同意建设淮安市黄河驾校地块住宅项目。
项目代码:2406-320800-89-01-534222
项目建设单位: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淮安市大同路北侧、合肥路西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9814.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222栋以及商业、配套公建等,总建筑面积27762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67623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5532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901.0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840平方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8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211平方米、卫生机构业务用房240平方米、消控室150平方米、配电房660平方米、开闭所600平方米、其他治安用房等40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机动车库建筑面积9900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管网等附属工程。
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其中:
地块一规划用地面积98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24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7925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0999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034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590平方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4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49平方米、卫生机构业务用房120平方米、消控室75平方米、配电房300平方米、开闭所200平方米、其他治安用房等2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77320平方米,主要包括机动车库建筑面积6930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8020平方米。
地块二规划用地面积415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37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9698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533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867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250平方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4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62平方米、卫生机构业务用房120平方米、消 控室75平方米、配电房360平方米、开闭所400平方米、其他治安用房等2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2680.0平方米,主要包括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970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98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5992.2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五、项目节能以我办另行批复为准。
六、项目招标: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土地使用权证(淮国用2014第12671、12672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项目编号:2013GY0027、2013GY0026)、经市资规局确认的关于规划条件的《情况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调整申请,我办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国土、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地震、消防、人防、电力、防雷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办申请延期。项目在申请核准时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以及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