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批准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555/2024-00056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数据局 | ||
文 号 | 淮政务投资复〔2024〕27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 ||
文 号 | 淮政务投资复〔2024〕27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核准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项目符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 号)《关于开展医学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卫规划函〔2024〕10 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你院诊疗能力,同意建设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代码:2411-320800-89-03-770290
项目建设单位: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项目选址:项目拟选址于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西路1号,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拆除医院旧设备,购置安装CT设备 1台(套)、核磁共振设备1台(套),淘汰设备按规定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恢复和提升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诊疗能力。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资金筹集方式为单位自筹。
五、项目能耗符合《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之规定,属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范畴的项目,你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和承诺建设,建筑结构、工艺技术、设备选型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按照建筑现代化以及绿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六、项目招标: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具体招标情形见附件。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不动产权证书》苏(2017)淮阴区不动产权第0005624号,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请示的批复》。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单位申请延期。项目在申请核准时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以及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我局原《关于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淮政务投资复〔2024〕5号)予以作废。